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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七类涉疫广告严禁发布!

作者:来源大观新闻 时间:2023-01-30 浏览量:
导读: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提升消费者自主防控意识,结合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,日前,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涉疫情广告发布审查提示。辽宁省严禁利用“新型冠状病毒”进行商业广告营销宣传严禁发布含有“新型冠状病毒”预防、控制、治愈、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;严禁发布未经审查以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;严禁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专
 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提升消费者自主防控意识,结合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,日前,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涉疫情广告发布审查提示。
辽宁省严禁利用“新型冠状病毒”
进行商业广告营销宣传



  • 严禁发布含有“新型冠状病毒”预防、控制、治愈、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;

  • 严禁发布未经审查以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;

  • 严禁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专家学者、医师药师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发布或者变相发布药品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;

  • 严禁含有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,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的药品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;

  • 严禁违法宣扬普通食品、保健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的广告违法行为;

  • 严禁发布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的违法广告;

  • 严禁发布未进行真实性、合法性审查的涉及疫情防控广告等。

转自大观新闻(微信号:Daliandaily)

来源:辽宁日报·北国客户端

新华聚焦网:陈金龙 

责编:宋廷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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