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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
作者:来源新华网 时间:2022-12-27 浏览量:
导读:12月26日,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公告。全文如下:公告2022年第7号    一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二、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特此公告。 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来源:国家卫健委官网

国家卫健委: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(1)

12月26日,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公告。全文如下:

公告
2022年第7号
    
一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

二、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
特此公告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2年12月26日

来源:国家卫健委官网、新华网

新华聚焦网:王德平 阮绍茂

责编:宋廷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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